本院主页 本院概况 科学研究 党建工作 学生工作 学习园地 法律动态 法律服务 招生就业
 
 

法学院学生志愿服务农村,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


时间:2008-4-30   作者:吴绵绵
   

    为更好地贯彻广东省委办公厅、广东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村、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》(粤办发〔200720号)有关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选举观察员制度的工作要求,韶关市民政局首次采取了从在校大学生中聘请观察员的做法。今年,韶关市村(居)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了我校法学院的吴绵绵、钱源、杨晶晶等八位同学为韶关市第四届村民委员会、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观察员。


   
经过短期的培训后,八名学生观察员于42829日开始履行职责,他们分成两个小组,分别赴乐昌市和仁化县的新寮、廊田、沙洲等共12个村的换届选举进行观察。在观察过程中,学生们严格遵守不表态、不评论的原则,对选举全程进行深入细致的观察了解,掌握真实的选情动态,认真填写由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的《广东省村(居)委会选举观察项目记录表》,对换届选举有无开选举大会、参加投票的人数是否超过有效选民的一半、得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记录。


    
通过此次观察志愿服务活动,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对村民委员会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,同时也对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更深的了解。

 

 

 

 
 

 

 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更多新闻